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19-084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庞大集团管理人,具体开展重整各项工作(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进行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经法院同意,公司将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9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公司管理人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12月9日上午9时。
二、会议主要议题
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
三、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为便于债权人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发表意见,债权人可于2019年12月4日上午9时起至12月9日上午会议相应表决议程结束前进行投票表决。
四、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人民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公司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管理人提请各债权人理性分析、审慎表决。
(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实施重整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及治理结构等,但公司仍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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