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关于与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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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19-09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意向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需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但协议的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技术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海华腾”)与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微电子”)于2019年11月20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6363876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1号
    
    5、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6、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19.76万元
    
    7、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5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本企业产品及生产所需的设备、技术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集成电路设计与线宽0.18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生产经营绝缘栅双极晶体管模块;从事LED发光二极管封装及摄像头模组的生产加工;从事上述商品的研发、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碳化硅晶体材料和单晶片,陶瓷覆铜线路板,金属、陶瓷复合材料,金属、陶瓷复合散热基板,半导体封装用高分子材料,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上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9、比亚迪微电子基本情况介绍:
    
    比亚迪微电子是比亚迪集团旗下的独立子公司,于2004年开始致力于集成电路及功率器件的开发,并提供产品应用的整套解决方案。比亚迪微电子通过不断完善产品线,立足自主研发,结合国际先进技术,从最早的锂电池保护芯片及功率MOSFET,逐步扩展到功率半导体器件、IGBT功率模块、电源管理IC、CMOS图像传感器、指纹识别芯片、触摸控制IC、LED、智能安防监控等多个产品线,应用领域覆盖了对光、电、磁等信号的感应、处理及控制。目前比亚迪微电子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汽车、能源、工业、通讯和消费类电子多个领域。
    
    比亚迪是国内率先实现车用IGBT芯片自主研发的企业。2009年,比亚迪自主研发的IGBT芯片正式通过国家科技成果鉴定,标志着中国在IGBT芯片技术上实现零的突破。比亚迪是国内唯一拥有IGBT全产业链的车企,包含芯片设计制造,模组设计制造,测试应用平台,以及整车应用。
    
    10、关联关系:比亚迪微电子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电机控制器单元、集成式电控、IGBT模块及晶圆、SiC模块及晶圆、电流传感器等产品的应用与推广达成合作共识,共同拟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1、合作宗旨
    
    通过双方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合作目标
    
    此战略合作,旨在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3、合作期限
    
    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止。4、合作目的及范围
    
    1)本战略性业务合作的目标是,双方作为战略性合作伙伴,共同打造最具竞争力的产品(甲方产品:电机控制器单元、集成式电控;乙方产品:IGBT模块及晶圆、SiC模块及晶圆、电流传感器、MCU、IPM);
    
    2)在实施本战略性业务合作之前,双方将对战略合作的理念、合作范围、合作的实际利益、各方承诺事项等进行明确;
    
    3)双方将继续探讨战略合作各项目的具体事宜,设定具体的且可进行检验的目标,并就各项目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订单等有关文件。
    
    5、责任与义务
    
    1)双方签订供货保证协议,乙方优先保证甲方的供货;签订品质保证协议,乙方提供最及时的技术支持(24小时内给予响应支持);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产品享有同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支持,同时优先保证产能。甲方承诺优先使用乙方产品并且给予一定的采购份额保证;
    
    3)乙方在其生产能力范围内可以配合甲方合作开发如专用IGBT等产品,或者定制类型的器件,以达到甲方在同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力。涉及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实施或披露;
    
    4)甲乙双方在汽车三电控制器等产品上优先推荐使用双方的电机控制器单元、集成式电控、智能功率模块IGBT、碳化硅、电流传感器等产品。
    
    5)甲乙双方在与第三方合作时有义务向第三方推荐使用甲乙双方的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资源共享,协同合作,相互扶持,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互利共赢。
    
    公司与比亚迪微电子开启战略合作,有利于实现公司向上游核心原材料如IGBT模块及晶圆、SiC模块及晶圆等关键技术领域的战略延伸,实现成本优化控制和原材料供给保障,此外,双方合作有利于公司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推动和产业布局。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事项的具体约定和实施需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但协议的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技术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意向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需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协议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是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其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文渊、徐学海,公司股东姜仲文、傅颖、时仁帅、黄主明、深圳市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0日签署了《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37,759,400股转让给云内动力,占公司总股本的18.15%。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云内动力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昆明市国资委,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和云内动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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