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19-119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专利诉讼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或“公司”)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2018年专利诉讼一案。朗科科技于开庭时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现将本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百旺”)、控股子公司北京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旺”)、参股公司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望金赋”)及深圳市百旺金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旺”)于2018年7月1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粤03民初1661号《应诉通知书》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8日受理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诉旋极信息、旋极百旺、北京百旺、百望金赋、深圳百旺侵犯朗科科技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本案系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深圳百旺的住所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根据初步证据,深圳亦系本案的侵权行为地。根据201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分别集中管辖部分知识产权、金融案件的批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管辖辖区内的专利纠纷案件,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旋极信息上述管辖权异议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1661号)民事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裁定提起上诉。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2019]粤民辖终162号),该院受理了本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裁定驳回旋极信息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正确,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9年10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8)粤03民初1661号《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书》及《证据交换通知书》。本案证据交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5时00分,开庭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利诉讼的公告》,2018年9月18日、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16日、2019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专利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参与庭审。朗科科技在庭审中当庭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第1项“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并当庭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粤03民初1661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第二项“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9,800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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