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9-118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0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15:00至2019年11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文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公司股份1,341,724,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8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9名,代表公司股份30,049,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46%。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股份1,341,171,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2614%。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552,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73%。
8.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文来先生、周志民先生、万善福先生、郭选政先生、穆彬先生、李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陈文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24,16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49,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2 选举周志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7,37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32,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3 选举万善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7,376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32,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4 选举郭选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7,36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32,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5 选举穆 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24,16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49,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6 选举李 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7,36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32,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崔屹先生、李新海先生、张亚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崔 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24,16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49,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2 选举李新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7,36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32,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3 选举张亚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7,366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32,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梁红霞先生、王军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1 选举梁红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7,36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32,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02 选举王军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7,366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32,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朱峰、闵亮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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