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9-12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商银行等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20亿元),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等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商银行等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董事会对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20亿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易成新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