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问询函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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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部问询函〔2019〕第174号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51.46%的股权拟进行转让,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此外,东旭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披露公告称,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回售付息未能如期兑付。相关媒体亦报道称,东旭集团整体资金链紧张,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1.你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回复我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59号)时称,截至2018年末,你公司74.81亿元货币资金中,除已披露的3,951.42万元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1)截至目前持有的货币资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金额、存放地点、存放类型、使用安排等。
    
    (2)货币资金使用受限情况或潜在受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限金额、受限原因、相对应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并分析截至目前持有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及可回收性。
    
    (3)你公司货币资金相关的内控措施、印章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情况,资金运用是否严格履行相关内控制度。
    
    2.你公司半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你公司存放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财务公司”)的存款27.19亿元,对应应收取利息2,148.42万元,你公司向东旭财务公司借款2.2亿元。你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回复我部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40号)时称,你公司在东旭财务公司存款不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1)截至目前在东旭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余额,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金额、存放类型、使用安排等,并结合存款利息金额和存款利率,说明在东旭财务公司长期存放大额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2019年以来你公司与东旭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在东旭财务公司的资金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受限金额、受限原因、相对应的信息披露情况等。
    
    (3)结合东旭财务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你公司在东旭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及使用情况等,分析你公司在东旭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是否可随时收回,是否采取相关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3.请你公司说明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东旭财务公司)的业务、资金往来和担保等情况,并结合问题1、2的回复,核查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情形。
    
    4.请你公司逐项说明截至目前有息负债的详细情况,包括债务类型、债务金额、到期期限、偿付安排等,并结合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可变现资产等情况,说明是否具备足够债务偿付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5.请你公司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1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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