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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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19-113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及出席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2019年10月30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2019-104)。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2:00,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上霞片区SX-01-02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15:00至2019年1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03,175,5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5.3646%。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03,172,9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5.3640%;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1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0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4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04%。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坤华先生、朱旭东先生、温巧夫先生、俞斌先生、黄刚先生、孙进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了《选举朱坤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朱坤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朱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朱旭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审议通过了《选举温巧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温巧夫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审议通过了《选举俞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俞斌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审议通过了《选举黄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黄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审议通过了《选举孙进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孙进山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耀平先生、袁敏先生、李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张耀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张耀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袁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袁敏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审议通过了《选举李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李旺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金昆先生、周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选举金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金昆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审议通过了《选举周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03,172,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44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12%。
    
    该议案获得通过,周荃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7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郑素文、张亦迪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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