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9-191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公司控股一级子公司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2%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权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二、关于转让公司控股一级子公司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2%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其持有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鼎辉”)32%股权所致。安控鼎辉及其相关担保方承诺上述财务资助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分期偿还,公司将按年利率7%(不含税)计算资助期间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转让公司控股一级子公司安控鼎辉32%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洪文明、李量、杨耕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