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产:2019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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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9-090
    
    2019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刘平的提名,同意聘任张艳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成立数据信息中心。调整后的设置为:1、董事会办公室。2、行政办公室。3、战略投资发展中心。4、运营管理中心。5、成本管理中心。6、产品研发中心。7、企业管理中心。8、财务管理中心。9、数据信息中心。10、审计管理中心。11、人力资源中心。12、党群办公室。13、纪检监察办公室。14、战略研究院。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简历:
    
    张艳华,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黄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规划师及建筑师,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所规划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助理主任,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部总监、产品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及产品管理中心总经理。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副总经理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艳华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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