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9-13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 2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7)。
    
    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实施及完成情况
    
    1、2019年3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2、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于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2019-069、2019-074、2019-083、2019-088、2019-098、2019-107);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于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1月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关于回购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于2019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11月19 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8,134,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其中最高成交价格为8.7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7.74元/股,累计成交金额152,106,609.74元(不含交易费用)。
    
    4、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8,134,236股。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锁定,按照截至2019年11月19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   36,360,977          8.45%      +18,134,236    54,495,213        12.66%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393,969,094         91.55%      -18,134,236   375,834,858        87.34%
     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430,330,071        100.00%               0   430,330,071       100.00%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提议人张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家芬女士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3 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7,199,700股的25%,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公司将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披露。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方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完成上述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荃银高科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