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1 证券简称:麦克奥迪 公告编号:2019-055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5日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9年10月29日在指定媒体发出《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9:30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舫山南路8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泽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5,785,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19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5,751,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1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6%。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3,802,76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45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785,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如下:3,802,76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785,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如下:3,802,76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通力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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