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选举严鉴铂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选举严鉴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严鉴铂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资格和能力。
本次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选举严鉴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刘 劲、吴晓光、赵万华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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