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3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2月23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三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必须在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前按本公告约定的书面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日期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将对推荐的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6、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中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5、《公司章程》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即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安国、许卉雨
联系电话:0731-89935529
邮 编:410205
传 真:0731-89935530
地 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谷苑路265号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 : ______________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董事□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否(请在“是”或“否” 前打“√”)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公司、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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