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自治文件、公司规章的规定,作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提名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2、经审查何朝曦、熊武、冯毅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郝丹、江涛、王肖
健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等,我们认为,
上述6名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条件。3、经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方案,我们认为,该薪酬方案有利
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方案的制定合理有效。该薪酬方案将提交至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何朝曦、熊武、冯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致同意郝丹、江涛、王肖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方案;一致同意将前述提名董事及董事薪酬方案的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郝丹 王肖健 江涛
2019年11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郝 丹 王肖健 江 涛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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