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9-11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事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2年19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当日回购股份数量317,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 2019年11月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11月15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145,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9.4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8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99,768,480.24元(不含交易费用)。
4、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预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充足,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5,145,953股,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所得股份拟予以注销。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654,783 40.10% 350,654,783 41.2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23,788,421 59.90% 498,642,468 58.72%
合计 874,443,204 100% 849,297,251 100%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既定预案,自2019年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2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21,647,680股的25%,即5,411,922股。公司本次回购所得股份拟予以注销,公司将尽快办理注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