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2019-06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1月17日(星期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广船国际荔湾厂区收储地块一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拟与广州广船船业有限公司签订《广船国际荔湾厂区收储地块一补偿协议》,如按上述协议于2019年内完成相关工作后,将增加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约13.46亿元,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船防务控股子公司签署收储地块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65号)。
本预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广德先生、陈忠前先生、陈利平先生、盛纪纲先生、向辉明先生、陈激先生及施俊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预案》
根据本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合称“本集团”)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需求,需要与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及其所属企业(以下合称“中船集团”)发生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为规范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高决策效率,本公司与中船每三年签署一次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由于本集团与中船集团签署的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本公司需与中船订立《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规管本集团与中船集团之间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制定公司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66号)。
本预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广德先生、陈忠前先生、陈利平先生、盛纪纲先生、向辉明先生、陈激先生及施俊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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