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19-073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股东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一实、、本准本确公期、司业完及整董绩,事没会有全虚体假成记员载保、证误公导告性内陈容述与或信重息大披遗露漏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091,123股的股东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以下简称“LAV”)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091,123股,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LAV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股东的上市承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2、持股情况: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现持有股份3,091,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原因:LAV资金安排需要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091,123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交易方式确定,且根据上市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200%。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系股东LAV自主决定,股东LAV将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股东LAV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LAV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