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9-137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于2019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1月19日12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召集方式和参加表决人数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琼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出售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为实现新的战略目标,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及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浙江子公司”)拟向天津海华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海华新”)出售合计持有的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股权”),经双方协商,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6,000万元,由交易对方天津海华新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华灿浙江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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