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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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 39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19-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
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开始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1.根据公司历年实际经营情况,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是公司全年营收比重较大的阶
段,市场需求的大幅度攀升导致产销规模增大,公司需相应加强生产能力,因而生产经
营所需现金流明显增多。公司认为自回购方案公告后的半年期限内,将原本拟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暂时调配至用于产能的扩张及市场的拓展,以此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有

序进行,这既是基于经营实际的需要、也是符合公司中长期整体战略发展要求的,将更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为更
好地安排公司拟规划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充分利用回购库存股三年有效期的期
限限制,结合二级市场状况,公司对回购进程做了整体性规划暂未进行回购。

    基于以上因素的考量,公司本次回购暂时尚未开展。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至 2020 年 8
月 16 日止。公司后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股价的整体表
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尽快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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