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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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以书
面及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上午 12:00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会主席李
煜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
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监事会
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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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进行了调整。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煜回避表决。
    监事会就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自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控”)。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83 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
下:
       派送现金股利:             ;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     );

       两项同时进行:      (      ) (          );

       其中: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 为每股派



                                         2
送现金股利,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4,028,268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由控股股东嘉兴华控全额认购。
    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生其他导

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
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嘉兴华控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嘉兴华控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

享。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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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借款进度不一致,公
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借款
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每笔银行借款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
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煜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鉴于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进行
了调整,公司决定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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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煜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进行了

调整,公司决定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网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煜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进行
了调整,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修订。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嘉兴华控,嘉兴华控系公司控股股东,其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煜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
新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煜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嘉兴华控在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98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424,028,268 股,由嘉兴华控全额认购。本
次发行完成后,嘉兴华控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 30%。
    因控股股东嘉兴华控已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
发行的新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

大会批准嘉兴华控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煜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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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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