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19-076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1月18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号院3号楼创达大厦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公务,不能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焕欣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01,902,9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18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3,460,2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902,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630,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902,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630,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734,8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168,0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462,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9%;反对168,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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