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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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19-073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电子通讯及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9年11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1名激
    
    励对象授予765,2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90元/股。
    
    《欧普康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
    
    2017年9月,公司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3,920股。因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8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13,920股增至3,445,056股。公司2018年11月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1,033,516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权益分派后总数的30%)后,继续锁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11,540股。因公司2019年5月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
    
    转增8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锁定的股票数量由2,411,540股增至
    
    4,340,772股。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
    
    2018年10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9,100股。因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8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9,100股增至1,096,380股。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7,22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400%。
    
    《欧普康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人,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1,92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42%。
    
    《欧普康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5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2019年5月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6.7247元/股,回购数量83,107股。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正稿》第八章第二条之“(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该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考核结果≥70分的,标准系数为1.0,考核结果<70分的,标准系数为【月度综合考评分≥70的月份数】/12。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70分,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注销该5人合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3,107股。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5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2019年5月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10.3778元/股,回购数量6,269股。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正稿》第八章第二条之“(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该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考核结果≥70分的,标准系数为1.0,考核结果<70分的,标准系数为【月度综合考评分≥70的月份数】/12。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1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70分,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269股。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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