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58号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先后于2019年8月19日、9月18日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诉讼涉及金额合计4.07亿元,占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3%。但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事项,直至2019年11月13日才在《关于重大诉讼及相关进展的公告》中补充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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