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9-070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沪星路318号和颐酒店(沪星路)2楼
汇颐厅(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9,952,9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146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01 施永雷 229,952,842 99.9999 是
1.02 郁瑞芬 229,952,842 99.9999 是
1.03 戴轶 229,952,842 99.9999 是
1.04 邵俊 229,952,842 99.9999 是
1.05 徐赛花 229,952,842 99.9999 是
1.06 张琴 229,952,842 99.9999 是
1.07 王延民 229,953,542 100.0002 是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洪剑峭 229,952,842 99.9999 是
2.02 徐建军 229,952,842 99.9999 是
2.03 刘向东 229,952,842 99.9999 是
2.04 过聚荣 229,952,842 99.9999 是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付晓 229,952,842 99.9999 是
3.02 张健 229,952,842 99.9999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数 数
号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 - - - - - -
议案
1.01 施永雷 1,300 90.2778
1.02 郁瑞芬 1,300 90.2778
1.03 戴轶 1,300 90.2778
1.04 邵俊 1,300 90.2778
1.05 徐赛花 1,300 90.2778
1.06 张琴 1,300 90.2778
1.07 王延民 2,000 138.8889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 - - - - - -
事的议案
2.01 洪剑峭 1,300 90.2778
2.02 徐建军 1,300 90.2778
2.03 刘向东 1,300 90.2778
2.04 过聚荣 1,300 90.2778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 - - - - - -
议案
3.01 付晓 1,300 90.2778
3.02 张健 1,300 90.277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票;议案 1.01-1.07,2.01-2.04,3.01-3.0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晔 李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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