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100
债券代码:112618 债券简称:17四维0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17四维01
债券代码:112618
除息日:2019年11月25日
计息期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
债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2日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22日,凡在2019年11月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年11月2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发行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1月25日支付本期债券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四维01,债券代码:112618。
3、债券发行总额:5,000万元。
4、债券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品种,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本期债券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第1年和第2年票面利率为6.00%,第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4.00%。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3)起息日:2017年11月23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1月2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最新债券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出具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7四维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9、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00%。每10张“17四维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6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0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权益登记日:2019年11月22日
2、付息日:2019年11月25日
3、除息日:2019年11月25日
4、付息资金到账日:2019年11月25日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年11月23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11月22日(该日期为付息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四维01”债券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付息网点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关于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弘彧大厦10层1002A室
法定代表人:吴劲风
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电话:010-82306399
传真:010-82306909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顾中杰
电话:021-68801573
传真:021-68801551
3、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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