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9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9-090 号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 5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1、发行债券的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人民币 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的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含权结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具体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经有权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8、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交易或转让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交易场所申请办理转让相关手续。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发行方案,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的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债券品种、每期债券的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债券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金额、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保障专户、评级安排、还本付息安排、还款保障、挂牌转让地点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挂牌转让事宜;
    
    4、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申请挂牌转让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批复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7、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主承销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及《偿债保障专户监管协议》等其他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挂牌转让的有关事务。本发行方案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四、偿债保障措施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泰隆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