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10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紧急)通知于2019年11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上午10:00-11:00在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9年3月1日披露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更新稿)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9年6月4日披露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更新稿)》。
2019年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受凭证》(191461号)。
2019年6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9146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019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9146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9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及其他部分股东于2019年8月1日与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城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性框架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可能会导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发生变化,故此,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2019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9146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中止审查通知书》。
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原因
下城国投与朱文怡等7名股东于2019年8月31日签署了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等协议,并已获得各方所需的各类审批同意,于2019年10月30日完成股份交割。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下城国投直接持有20.02%的公司股份、持有 27.00%的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辉和朱文怡变更为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
经核查确认,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不会导致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满足发行条件的情形。因此,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
三、申请恢复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恢复审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恢复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查的申请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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