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董-00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配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定了公司2019年配股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具体如下: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 614,190,718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份数量总计128,980,05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时,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确定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确定配股数量的董事会召开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确定的2019年配股比例。
    
    《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航天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