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9-107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进展
暨清偿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公司根据《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孜星
翼远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9.6的条约定,要
求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圣基金”)、达孜星翼远达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孜创投”)承担工程超付损失70,256,204.06
元、律师费800,000元和行政罚款80,000元及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
失。
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泰尔”)及锦圣基金于2017年7月12日签署了《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协议》(以下简称“《相关工程支付协议》”),各方约定,原股东锦圣基金需在2017年7月30日前将第一笔赔偿款5,000,000元汇入朗依账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第二笔赔偿款5,000,000元汇入朗依账户;在2018年3月20日限售期满办理完毕解锁手续后,按照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最新政策出售金城医药股份,并在减持后三个月内将减持所获得的对价优先向金城泰尔支付剩余款项46,908,963.25元,及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自2017年4月19日起至前述各款项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直至全部清偿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二、进展情况
2019年11月15日,金城泰尔收到其原股东汇入的9,136,204.06元相关工程赔偿款及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271,370.65元。
此前金城泰尔原股东已支付62,000,000元相关工程赔偿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2017-117、2019-073、2019-09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城泰尔已收到其原股东支付的相关工程赔偿款71,136,204.06元及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271,370.65元,其原股东已按协议的约定清偿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