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9-155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采购文件、产品开发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自2020年开始执行,对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概述
鉴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或“乙方”)作为四氧化三钴和磷酸铁产品的技术和规模领先企业,在品种规格和供货数量上有很强优势,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先行”或“甲方”)作为中国锂离子正极材料的知名企业,在锂离子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等领域都具有很强的实力,基于甲乙双方有意将合作推进到更深层次,共享各自拥有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利用双方现有资源和信息,合作共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近日签订了《购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同安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杨新河
注册资本:51439.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1-11
营业期限:2010-01-11至2060-01-10
经营范围:氮气汽车罐车充装(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5月19日);动力储能锂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推广;锂离子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入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泰丰先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泰丰先行信用优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鉴于:
1、甲方作为中国锂离子正极材料的知名企业,在锂离子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等领域都具有很强的实力。
2、乙方作为四氧化三钴和磷酸铁规模和技术领先企业,在品种规格和供货数量上有很强优势。
双方有意将合作推进到更深层次,共享各自拥有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利用双方现有资源和信息,合作共赢,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签订了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二)产品、采购数量及其价格
1、产品:磷酸铁/四氧化三钴/新产品开发
2、数量:(合同执行时,该数量将根据实际需求变化予以适当调整,具体按双方所签月度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
品名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磷酸铁 11800吨 21500吨 36000吨
四氧化三钴 4200吨 6000吨 8500吨
3、价格:考虑到甲乙双方为战略合作关系,在参照市场行情及原料成本变化的前提下,乙方将以相对最优惠的价格供货给甲方。
(三)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需保障对方的战略优先地位:
1、双方正在进行及即将进行的前沿开发项目,根据双方意向,可互为开放,共同开发。
2、甲方新的研发立项或新的产品开发需求,需优先通知乙方进行合作开发,并提供产品开发所需的充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SEM、各种电化学性能要求、检测方法以及已知的同行已经达到的技术水平等等。
3、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产品开发工作,保障优秀的技术人员参与开发计划,同时期项目优先立项实施,设备和其他资源优先使用;在甲方要求时限内,研发适于甲方所开发产品的产品,协助甲方完成产品开发计划,以及向甲方供应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的产品。
(四)其他条款
1、甲方在进行产品项目开发时及开发过程中,将产品项目开发时间计划、材料体系信息、产品技术要求、测试进展情况等必要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甲乙双方按甲方提供的前述信息进行产品开发,具体项目双方届时另签《产品开发协议》。
2、乙方为甲方专项立案开发的产品应当优先供应给甲方,并保证供应,满足甲方需求;甲方应当保证优先从乙方采购,按照双方商定保障稳定需求量。
3、甲乙双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保密信息包括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开发信息和产品信息、开发计划、方案、设计、技术资料、各项数据、开发过程、样品、技术要求等,以及一方在合作过程中以任何途径获悉的另一方任何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纸质、电子文档、口头等,任何一方均不得将保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和提供给第三方使用,违约将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与乙方两成员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湖南雅城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产品四氧化三钴和磷酸铁在技术、品种规格和供货数量上有很强优势。泰丰先行是中国锂离子正极材料的知名企业,在锂离子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等领域都具有很强的实力。
双方一致认为,进行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方面技术、产能与市场资源的联合与合作,构造共同价值链,符合双方发展的战略利益,符合市场的战略需求。同时,将进一步推动湖南雅城在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制造领域的技术与市场领先地位,有利于促进湖南雅城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产能释放与规模扩展,有效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湖南雅城核心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的采购文件、产品开发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自2020年开始执行,对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可抗力因素、市场行情及原料成本的变化,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3、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购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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