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19-083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83,31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221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股份83,021,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5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股份28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 12名,代表股份9,485,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03%。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3,219,592股,反对票:91,000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8%,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6%),反对票: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吉红获得83,027,7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04%)、范晓兰获得 83,021,7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田茂胜获得 83,021,7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朱志红获得 83,021,7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王晓北获得 83,021,7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武明飞获得 83,021,7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吉红获得 9,202,47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76%)、范晓兰获得9,196,47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3%)、田茂胜获得9,196,47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3%)、朱志红获得9,196,47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3%)、王晓北获得9,196,4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3%)、武明飞获得9,196,4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3%)。
陈吉红、范晓兰、田茂胜、朱志红、王晓北、武明飞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届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鹏获得 83,053,5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4%)、王典洪获得 83,021,7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朱永平获得 83,021,7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鹏获得9,228,2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96%)、王典洪获得 9,196,47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3%)、朱永平获得9,196,4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3%)。
杨鹏、王典洪、朱永平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杨鹏、朱永平自2015年5月1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止;王典洪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熊美欣获得83,021,70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胡舒文获得83,021,70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熊美欣获得 9,196,47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3%)、胡舒文获得9,196,4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3%)。
熊美欣、胡舒文当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届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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