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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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9-10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创投大厦36楼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2019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建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投票规则、大会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52,834,3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22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152,834,3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22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生、股东刘郁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股东张魁先生与杜建军先生、刘 郁 女 士 为 一 致 行 动 人,回避 表 决。关 联 股 东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103,6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566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刘郁女士为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回避表决本议案。股东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生、股东张魁先生与刘郁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6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5665%。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刘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郁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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