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2月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20年 2 月 19 日 止)。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现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基本情况(5,000万元)
    
    1、合同名称:结构性存款合同
    
    2、起息日:2019年11月14日
    
    3、到期日:2020年2月14日
    
    4、本息付款保证:光大银行声明及保证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相关收益
    
    5、存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6、存款期限:90天
    
    7、存款资金来源: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
    
    8、收益分配方式
    
    (1)计息规则
    
    ①利随本清。
    
    ②计息规则:30/360
    
    (2)结息付息方式
    
    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光大银行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账号。在存期内若公司提供给光大银行的银行账户账号发生变更,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光大银行,并获得光大银行的正式书面确认书,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纠纷将由公司承担责任。
    
    本存款利随本清。如光大银行确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并经公司书面确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对应利息部分可延迟至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再支付(光大银行对此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罚金)。
    
    9、存款利率:到期支取利率3.85%(年利率)
    
    10、公司本次在光大银行的存款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24%。
    
    11、收益情况:本次在光大银行的存款预计最高将会为公司带来约48.13万元收益。
    
    12、违约责任:光大银行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光大银行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基本情况(18,000万元)
    
    1、合同名称:结构性存款合同
    
    2、起息日:2019年11月15日
    
    3、到期日:2020年2月15日
    
    4、本息付款保证:光大银行声明及保证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相关收益
    
    5、存款本金:人民币18,000万元
    
    注:本次理财产品分两笔购买,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13,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
    
    6、存款期限:90天
    
    7、存款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
    
    8、收益分配方式
    
    (1)计息规则
    
    ①利随本清。
    
    ②计息规则:30/360
    
    (2)结息付息方式
    
    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光大银行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账号。在存期内若公司提供给光大银行的银行账户账号发生变更,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光大银行,并获得光大银行的正式书面确认书,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纠纷将由公司承担责任。
    
    本存款利随本清。如光大银行确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并经公司书面确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对应利息部分可延迟至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再支付(光大银行对此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罚金)。
    
    9、存款利率:到期支取利率3.85%(年利率)
    
    10、公司本次在光大银行的存款金额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85%。
    
    11、收益情况:本次在光大银行的存款预计最高将会为公司带来约173.25万元收益。
    
    12、违约责任:光大银行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光大银行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购买光大银行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6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16.2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19日到账。
    
    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3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2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60.4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28日到账。
    
    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3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36.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30日到账。
    
    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7%,实际收益为156.7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5日到账。
    
    5、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3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月3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45%,实际收益为104.2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月31日到账。
    
    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3%,实际收益为54.1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29日到账。
    
    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3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3%,实际收益为31.8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29日到账。
    
    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1%,实际收益为164.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5月8日到账。
    
    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52.6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月12日到账。
    
    1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136.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月12日到账。
    
    1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2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2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52.9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月20日到账。
    
    1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3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248.5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5月29日到账。
    
    13、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月3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5%,实际收益为49.2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5月5日到账。
    
    1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2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实际收益为180.4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5月15日到账。
    
    1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2月2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实际收益为49.3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5月22日到账。
    
    1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8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实际收益为7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8月8日到账。
    
    17、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8月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实际收益为47.26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8月9日到账。
    
    1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1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1月1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为35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1月15日到账。
    
    1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2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8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为50.5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8月29日到账。
    
    2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3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8月2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实际收益为65.5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8月28日到账。
    
    2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6月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9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48.5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9月4日到账。
    
    2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8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1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7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1月8日到账。
    
    23、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8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1月1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为48.7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1月14日到账。
    
    2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9月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119.47万元。
    
    25、公司已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9月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7.37万元。
    
    2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1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2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3.9%,预期最高收益约为78万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朗科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