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4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选举李仲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2《选举赖德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3《选举李殿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4《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于2019年11月27日任届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提名李仲初先生、赖德源先生、李殿坤先生、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11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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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1《选举叶金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2《选举刘剑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3《选举陶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于2019年11月27日任届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提名叶金福先生、刘剑锋先生、陶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公司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独立董事邹小杰先生、刘丹萍女士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向邹小杰先生、刘丹萍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11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含税),适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2019-50)、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1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选举李仲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赖德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殿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选举叶金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刘剑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陶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1)选举郭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张广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1月12日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仲初: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公民,工学硕士,工程师,本公司创始人及控股股东。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空间物理系,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87 年获得原国家航天部第二研究院工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航天部某研究所。离职后于1998年创立本公司并作为本公司的创始人、经营者持续至今,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兼总裁,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仲初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李仲初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0月31日,持有公司584,23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5%。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赖德源:男,出生于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本科学历,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电子工程系。先后就职于香港地下铁路有限公司、香港国辉电脑有限公司,1992 年 1 月至2001年12月先后担任富达自动化管理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为MICROS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MOVIELINK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赖德源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赖德源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0月31日,赖德源先生持有公司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李殿坤:男,出生于1969年,中国公民,研究生学历。199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94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部门总经理、内核办主任,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殿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李殿坤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0月31日,李殿坤先生持有公司6,263,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少华:男,出生于1973年,中国公民,MBA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曾就职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2011 年加入阿里巴巴集团起,李少华先生先后担任支付宝航旅事业部总经理、阿里巴巴集团航旅事业部总经理、阿里巴巴集团航旅事业群(阿里旅行)总裁,现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乡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少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李少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金福:男,出生于1975年,中国公民,毕业于厦门大学,后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先后就职于聊城大学、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1 月至今,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合伙人。同时任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叶金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叶金福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剑锋: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专业商学硕士,合肥工业大学工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曾任北电网络(Nortel)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北电通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迪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上海科惠价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48)独立董事,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3612)监事,伟本智能机电(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龙星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三亚椰风居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通永琦家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剑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刘剑锋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陶涛:陶涛:女,出生于1969年,中国公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先后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一直任职于北京大学,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教学,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陶涛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陶涛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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