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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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9-07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刘庆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刘庆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刘庆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在公司完成监事补选后生效。刘庆贺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为及时完成监事补选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陈英毅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刘庆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附:陈英毅先生简历
    
    陈英毅,男,44岁,中国国籍,大专学位。自2014年12月起先后任东莞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陈英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英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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