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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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19-05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或“本次股东大会”)(一) 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30日 下午3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30日
    
    至2019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全体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张晶泉先生                                        √
     1.02    吕俊杰先生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的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com.hk)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B股         900948      伊泰B股      2019/12/20     2019/12/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3:00时之前。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11层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
    
    3、登记方式:邮寄、传真或现场。
    
    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附件《授权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六、 其他事项
    
    1、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H股股东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关规定另行发送通知、公告)。
    
    2、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3、本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11层(邮编:017000)
    
    4、会务常设联系人:王秀萍
    
    联系电话:0477-8565734
    
    传真号码:0477-8565415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30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   张晶泉先生
     1.02   吕俊杰先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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