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8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董事7人,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独立董事慕福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董事马庆先生、董事秦怀先生、董事王维舟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表决时,上述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9-08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规定要求,本次93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全部合格,满足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对9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解锁比例为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857,200股。
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已获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事项经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董事焦岩岩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人,公司董事马庆先生、董事秦怀先生、董事王维舟先生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表决时,上述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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