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9-08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松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2019年11月11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鉴于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08人调整为105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8人调整为105人,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整为35人。授予权益总数为 2,723.24 万份不变;其中,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 1,556.88万份不变,首次授予数量由1,451.50万份调整为1,417.20万份,预留数量由105.38万份调整为139.68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166.36万股不变,首次授予数量由1,054.70万股调整为1,036.90万股,预留数量由111.66万股调整为129.46万股。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梁志诚、陈德力、袁伯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2019-088)。
(二)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9年11月13日,向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417.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27.4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036.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3.70元/股。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梁志诚、陈德力、袁伯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89)。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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