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17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拟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首次收到借款款项金额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内公司可随时提前还款,具体借款时点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172),刊登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2019年11月1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董事刘肇怀先生与董事张衍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郑德珵、任德盛、张力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书。详见2019年11月14日
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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