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股份:关于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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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光股份”)因筹划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3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019年6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其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6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6月17日起开市复牌。
    
    2019年6月20日,公司向国防科工局报送了本次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申请材料。目前,公司已收到《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同意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的通
    
    知》川工办发[2019]151号文,原则同意公司收购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
    
    数股权。
    
    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7月9日之前,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披露,同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准备答复,期间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于2019年8月2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文件。2019年7月13日、2019年8月14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2019-038、2019-040、2019-043)。
    
    标的公司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翰科技”)分别于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19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储翰科技申
    
    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
    
    议案,并于2019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等公告。2019年8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受理了储翰科技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
    
    对储翰科技报送的摘牌材料进行了反馈。近期,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成都
    
    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
    
    系统函[2019]4465号),储翰科技股票自2019年10月29日起终止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自本次交易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预案签署之日,储翰科技有77名股东明确同
    
    意参与本次交易,合计持有储翰科技56,567,700股,占储翰科技总股本的58.96%,
    
    占本次交易拟购买股份的81.43%。经过公司与储翰科技中小股东的友好协商,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储翰科技新增12名中小股东明确同意参加本次交易,共计已
    
    有89名中小股东明确同意参与本次交易,合计持有储翰科技61,838,700股,占储
    
    翰科技总股本的60.04%,占本次交易拟购买股份的89.0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针对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待各中介机构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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