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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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19-105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1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11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1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二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亮先生
    
    6) 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2,95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381%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62,49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42 %;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48 人,代表股份 45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9 %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为 52 人,代表股份 3,925,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2360% 。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62,694,8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1 %;
    
    257,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668,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432 %;
    
    257,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568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
    
    此议案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62,609,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51 %;
    
    343,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58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627 %;
    
    343,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73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
    
    此议案为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闵超然律师、蒲颖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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