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5:00至2019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平范先生。
6、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25,517,1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057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25,360,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03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5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95%;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0人,所持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股份62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82%。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选举孙平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42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7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84.8192%;
孙平范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2选举傅桂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513%;
傅桂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3选举孙荣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513%;
孙荣飞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4选举孙田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513%;
孙田力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5选举李立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641%;
李立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6选举杨雪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513%;
杨雪兰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01选举李成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513%;
李成艾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选举张大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513%;
张大亮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选举张民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513%;
张民元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3.01选举宋甲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513%;
宋甲甲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3.02选举俞红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425,36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75.2513%;
俞红建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董一平律师、马一斌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慈星股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慈星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慈星股
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月十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