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9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月13日15:00至2019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7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工业园北园开元大道工业路一号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帅放文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名,所持(代理)股份1,090,183,5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854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所持(代理)股份1,088,506,5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77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名,代表股份 1,676,9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13%。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796,9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7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独立董事王军文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独立董事左田芳女士代为出席。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帅放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1.02选举杨海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3选举程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4选举施湘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5选举赵寻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6选举张立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军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02选举蒋悟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03选举左田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周伏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02选举齐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90,183,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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