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75号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8年度,你公司向控股股东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日化板块资产和部分其他资产(以下简称“置出资产”),资产处置日为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至12月,你公司陆续向置出资产提供资金支持约3,958.61万元,占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78%。2018年12月27日,置出资产向你公司偿还了全部资金,资金占用问题得以解决。
二、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不及时
你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400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2,434.98万元,超出预计金额6,034.98万元,占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4.07%。你公司迟至2019年2月28日、3月28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追加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上述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及时。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5条、第10.2.11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4.5条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9年11月14日关于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75号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8年度,你公司向控股股东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日化板块资产和部分其他资产(以下简称“置出资产”),资产处置日为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至12月,你公司陆续向置出资产提供资金支持约3,958.61万元,占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78%。2018年12月27日,置出资产向你公司偿还了全部资金,资金占用问题得以解决。
二、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不及时
你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400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2,434.98万元,超出预计金额6,034.98万元,占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4.07%。你公司迟至2019年2月28日、3月28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追加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上述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及时。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5条、第10.2.11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4.5条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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