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滕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孔有田先生、乔康先生、孙海鑫先生以及戴兆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孔有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方太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汤标、张斌
2019年11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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