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19-12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以非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签署的编号为DLL京201811150023、贷款金额为1.19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未结清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及可能产生的罚息等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继续为北京信威与大连银行签署的编号为DLL京201711170054、贷款金额为1.19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未结清的全部应付利息及可能产生的罚息等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续贷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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