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第9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9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湖南五华酒店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五华酒店30%股权以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作为基础,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实施股权转让,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本事项有利于进
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通过非主业参股股权处置,收回
前期投入,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
次资产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收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9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董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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