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8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立案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处罚决定,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65,710.0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45.08%。据此,公司需对以前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更正。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要求:“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鉴于相关差错更正耗时较长,公司将在相应的审计程序结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更正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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