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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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949,9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3654%)的股东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金茂”)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减持期间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对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其中,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        6,949,982               13.3654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基金退出、流动性变现。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采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则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苏州金茂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司披露此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司披露此减持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苏州金茂于2011年8月完成向公司的股权投资,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公司IPO申请材料受理日,即2017年6月27日,苏州金茂对本公司的投资期限已超过48个月,苏州金茂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的要求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苏州金茂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格。
    
    2、其他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苏州金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
    
    4、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声明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苏州金茂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苏州金茂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苏州金茂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苏州金茂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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