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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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771 股票简称:真视通 编号:2019-072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17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何小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何小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王小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何小波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马亚、姚建林;
    
    2、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姚宏伟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李春友、吕天文;
    
    3、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吕天文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王小刚、姚建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姚建林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施亚军、姚宏伟。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王小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马亚先生、赵立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施亚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春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李春友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联系电话:010-59220193
    
    传真号码:010-59220128
    
    电子邮箱:IR@bjzst.cn
    
    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其本人的职位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嘉瑀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的健康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此次担保虽然增加了公司或有负债,但被担保人资金的正常运转有利于本公司的资金正常周转和经营管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真臻芸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臻芸聚”)、苏州隆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升控股”)拟与原有出资方共同和标的公司超视界激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视界”)签订《关于超视界激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真臻芸聚和隆升控股分别出资人民币500万元、1500万元对超视界增资。交易完成后,真臻芸聚将持有超视界3.57%的股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小刚先生任超视界董事,隆升控股亦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小刚先生控制的企业,同时,公司董事长何小波先生间接持有隆升控股40%股权,对隆升控股有重大影响,故超视界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何小波先生和王小刚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
    
    1、董事长简历
    
    何小波先生,197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12月至今,任四川省朗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今任南充谕睿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2月至今,任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南充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营山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现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政协营山第十四届常委、南充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南充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
    
    何小波先生100%控制的企业南充谕睿农业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隆升控股有限公司40%的股权,苏州隆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8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4,720,000股股份,何小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上述股权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上述合作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
    
    王小刚先生,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4月至今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苏州荻溪网络信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任超视界激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苏州市政协委员,2018年12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区工商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委、区总商会副会长。
    
    王小刚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小刚先生控制的企业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4,720,000股股份。因何小波先生100%控制的企业南充谕睿农业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隆升控股有限公司40%的股权,苏州隆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80%的股权,故王小刚先生与何小波先生存在上述股权关系,王小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副总经理简历
    
    马亚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北京核仪器厂工程师、北京海诚直真电讯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锐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北京直真视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11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马亚先生持有公司9,185,064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立媛女士,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北京国电苏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发展部经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苏州中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立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财务负责人简历
    
    施亚军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永久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毕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旗下苏州天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集团旗下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集团旗下苏州吴中供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市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吴中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总监。
    
    施亚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董事会秘书简历
    
    李春友先生,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毕业,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上海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赣州尚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春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春友先生已经于2019年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冯嘉瑀先生,199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毕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曾先后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6月加入公司,担任内审部审计项目经理;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冯嘉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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